Хураангуй:
蒙古国和中国皆设立生态法体系,然而二者间有显著差异。蒙古国为内陆国家,拥 有广袤草原及丰富矿产资源,监管不力导致环境破坏及资源浪费屡禁不止、生态法在法 律体系及执法机构方面亦显不足,生态法实施过程中面对诸多挑战。相较之下,中国在 世态法方面采取积极措施,不仅强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立法与实施,更主动推动生态 文明建设,倡导绿色发展理念。虽然蒙古国与中国皆面临生态环境保护的挑战,然而中 国在世态法领域建设与实施优于蒙古国。与中国建立完善生态法体系及监管机制相比, 蒙古国在此方面明显滞后,缺乏有效执法手段及监管措施,致使环境问题持续恶化。为 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,蒙古国有必要加强生态法体系建设,并提高环境保护力度。